信仰

教會約章

  1. 神的話語
    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,藉聖靈默示而寫成,是信仰和行為的至高權威。
  2. 三位一體
    我們相信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,以三個平等又全然神聖的位格(聖父、聖子、聖靈) 永恆共存,在創造、眷顧和救贖的工作上,合作無間,各司其職。
  3. 父神
    我們相信聖父是無限、有位格的靈,是完全聖潔,有無窮的智慧、權能和慈愛。我們相信祂以慈愛關懷每一個人,聆聽和回應人的禱告,拯救人脫離罪惡和死亡,並把永生賜予所有藉信靠耶穌基督來到祂面前的人。
  4. 耶穌基督
   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,神的獨生兒子,由聖靈感孕,從童貞女所生,毫無罪污。我們相信祂的神蹟和教訓、祂為人類贖罪的死亡、肉身的復活、升天、為屬祂的人不斷向父神禱告代求,將來會以可見的形體再降臨世上。
  5. 聖靈
    我們相信聖靈,從聖父、聖子而來,督促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而自責,並使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重生、成聖和得力。我們相信聖靈住在每一位基督信徒之內,並且持續不斷的幫助、教導和指引。
  6. 重生
    我們相信世人生而有罪,並且甘作罪人,故均在神的審判之下。我們相信那些為自己的罪悔改及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,都可以藉著聖靈而更新。
  7. 教會
    我們相信普世的教會是以基督為首而又有生命的屬靈群體,由所有重生得救的人所組成。我們相信地方教會是一群屬基督耶穌的信徒,基於一種可靠的認信而受浸,聯合一同敬拜、事奉和團契。我們相信神託付予地方教會信徒首要的工作,就是向失喪的世界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。
  8. 基督徒品格
    我們相信基督徒應該為榮神益人而活;在世人面前,他們的品格應無可指責,忠心管理屬他們的財物;並盡力建立自己和別人,使能在基督裡臻至完全的地步。
  9. 禮儀
    我們相信浸禮和主餐禮是主耶穌基督頒佈給地方教會的兩項禮儀。我們相信基督徒的浸禮是奉三一神之名施浸,主餐禮是基督為紀念祂的死而設立;信徒應遵行這兩項禮儀,直到主耶穌基督再來。
  10. 宗教自由
    我們相信每一個人都可以直接與神建立關係,並要向神盡忠。我們相信每一所教會均是獨立自主,不受其他教會、組織或政治權力的干預。教會與政府是各自獨立,各盡其職,彼此互不指令及管制。
  11. 教會合作
    我們相信透過各浸信會的聯繫或宗派組織的合作,地方教會可以更有效地推動基督福音事工。這類組織的成立和運作,均由地方教會自願組成,並可隨時終止。同時,教會可依據自己的意願自由地與其他基督徒團體合作。
  12. 末後的事
    我們相信主耶穌會親自以可見的形體再降臨世上,完成祂的國度。我們相信肉身復活、最後審判、義人與神及教會共享永恆的喜樂,惡人會受永遠的懲罰。

教會約章

  1. 彼此訂立約章
    我們相信在神的靈引導下,接受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主;並為宣告我們的信仰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受浸;現今在父神、 天使和全體會眾面前,鄭重而歡喜的彼此訂立約章;見證我們與教會在基督裏成為同一身體。
  2. 幫助教會發展
    我們靠聖靈的幫助,立志在基督的愛裏,彼此同心事奉,盡力使教會在知識、聖潔、關顧上,都有進步;並在物質與屬靈 的事上,都有發展;盡力維持會中禮拜、禮儀、訓練和一切要道。
  3. 作基督的管家
    我們樂意及不間斷地,奉獻錢財,作為供給牧者、維持教會、賙濟貧困、以及廣傳福音之用。
  4. 保持個人及家庭的靈性生活
    我們更約定,維持家庭禮拜及個人靈修生活;又用福音教導兒女;並且把握機會,帶領親人朋友信主。
  5. 向世界作證
    我們處世要行為端正,對事要公平;踐約要信實;一切態度,要作眾人的榜樣,謹避一切閒言誹謗,不輕易發怒;不作違 法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損人利己;要盡心竭力,復興救主的國度。
  6. 彼此看顧
    我們要約定,弟兄姊妹彼此相愛,互相關顧;在禱告裏彼此記念;在一切患難中彼此扶持;培養基督徒的德性;行公義、 好憐憫,常與人和睦;行事為人總要照基督的榜樣和按真理的準繩。
  7. 當離開本會時
    我們更要約定,若離開本會遷往他處時,必儘速加入所在地之浸信教會或信仰純正之新約教會;以便按此約章之精神,並 父神的話語,殷勤行事。